各小学毕业生申请到我区民办学校就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入学材料:
1.《2013年天河区民办中学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表》(见附件此表由招生学校提供给学生填写)。
2.学生本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在广州的固定住址证明(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经街道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证明等),以及与固定地址相同的暂住证明。
4.小学学历证明。原在广州市内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其本人小学学籍表(须包含有21位数的小学学籍号),并由原毕业学校加盖公章;外市的小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小学及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意见的小学学历证明。
5.学生父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计生部门出具计生证明,并由现居住地街、镇计生部门出具意见)。